小屁文產生器
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有人觸法還很天喔
敬告littlekingkong,你的言行已作為法律存證,若再犯第二次,將以公然侮辱交由法官及律師處理。
[url=http://imgs.cc/image/b5xewUO][img]http://s2.imgs.cc/img/b5xewUOt.png[/img][/url]
那我只好做記錄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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